關于調整我市醫保待遇政策的通知
榕醫保文〔2021〕14號
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鹬行?、市醫保數據監測中心、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為完善我市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推動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方便參保居民就診,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醫療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閩醫?!?021〕1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調整城鄉居民醫保門診政策如下:
一、將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就診范圍擴到全市醫保定點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
二、參保人員在縣域內醫共體成員單位間轉院,經轉出、轉入醫院在醫保信息系統中審核確認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線。
三、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原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